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和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发泡剂替代(环戊烷替代141b)技改项目(阶段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发泡剂替代(环戊烷替代141b)技改项目(阶段性);
建设地点: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;
建设单位:南京红宝丽新材料有限公司;
公示时间:20个工作日(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8日);
联系人:诸工;
联系电话:15250979715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